| 会议编号: | 政协龙口市十五届四次会议 | 编号: | 70 |
| 承办单位: | 龙口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28 |
王国华等2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高质量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的建议客观全面,有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对我市下步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借鉴作用。
增殖放流是指采用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投放鱼、虾、蟹、贝等亲体、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的活动。我市是自2007年开始启动增殖放流这项工作的,从最初的单一品种海蜇逐渐增加到6个海水品种、2个淡水品种。2020年以来我们每年都从上级争取成品油价格调整补助资金380多万元,在我市海域放流海蜇、曼氏无针乌贼卵和许氏平鲉、褐牙鲆、半滑舌鳎、黑鲷等海洋品种,以达到增补海洋渔业资源的效果,在我市水源地王屋水库放流鲢鱼、鳙鱼等淡水品种实现净化水质作用。另外,随着我市涉海工程项目的实施,近年来我们先后争取项目用海渔业资源补偿资金800余万元,放流中国对虾、梭子蟹苗种3.2亿多尾,鱼类苗种51.6万尾。2024年争取了裕龙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渔业资源补偿资金1.9亿元,在未来的十年内每年可安排放流资金823万元,放流中国对虾、梭子蟹苗种1.6亿尾,各种鱼类苗种370万尾。争取山东裕龙港务1-3#通用泊位工程二期、重大件码头和山东管网东干线等项目的生态资源补偿资金187.6万元,放流虾、蟹苗种3600万尾,鱼类苗种55万尾。增殖放流工作已经成为我市养护渔业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建设美丽龙口的重要举措之一,生态效益凸显,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益良好。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强化规范管理,细化监督举措、廉洁招标流程、做好效果评价等手段,对增殖放流事前、事中和事后做到监管全覆盖,推动增殖放流更加科学、规范。
(一)优化增殖放流体系,提高增殖放流效果。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努力,我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增殖放流规范化管理体系,比如增殖放流实行项目化管理,增殖资金投入多元化,增殖供苗经招标采购评定,增殖苗种检验检疫合格,增殖放流技术操作标准化,放流过程式实行监督制约等。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了放流苗种的质量和数量,为取得好的增殖效益奠定坚实基础。随着我市海洋经济的发展,考虑我市当地特色渔民收入、海洋牧场的发展,今后将加大部分当地特有物种增殖放流,调整优化增殖放流品种、数量、放流时间,提高资源修复效果。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增殖放流资金,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市海洋发展和渔业主管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做好与政府汇报沟通等工作,在积极争取涉农资金同时,广辟资金渠道,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增殖放流事业,通过个人捐款、企业赞助、国际援助以及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和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等形式,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开展增殖放流跟踪监测,做好放流效果评价。科学评估增殖放流效果,是合理确定放流时间、地点、种类、规格和数量的基础,也是确保增殖放流取得实效、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的重要支撑。2021年起,我市每年争取部分资金用于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工作,在全市小范围内开展名优品种和恋礁鱼类的资源的调查、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对增殖放流的区域、规格、数量等进行更加合理化、科学化的规划。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增殖放流评估工作,从资源环境状况、水域生态容量、生态安全和增殖需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高质量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口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