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编号: | 龙口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 编号: | 16 |
| 承办单位: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02 |
陈杰、张树国、丁加乐、孟凡岭、王树来、刘宗起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废物类别:HW01)。国家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监管工作,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全链条进行规范和监管,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
一、龙口市医疗废物处置现状。
龙口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计580余家,上述医疗机构均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烟台市圣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我市按照要求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同时依托各镇街区卫生院暂存其辖区内门诊部、个体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送达的医疗废弃物,由烟台市圣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专人、专车按照卫生防护要求清运各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的医疗废物,正常情况下每天清运1次, 龙口市年产医疗废物约为300吨。
二、烟台市医疗废物处置现状。
烟台市现有专业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家,即烟台市圣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镇马格庄村东北1000米(烟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侧),经营设施地址与烟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置一致。公司先后投入1.2亿资金进行建设,现有专用医废转运车辆37辆,医废焚烧炉2套,处置能力分别为12吨/日和30吨/日,累计日处置能力42吨,年处置医疗废物能力达14700吨。公司正在建设30吨/日焚烧炉一台,投产后年处置能力可达25200吨。烟台市现年产医疗废物约7000吨,皆由圣洁公司进行收集、清运和处置,处置收费依据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医疗固体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延期执行的批复》(烟发改价格【2022】199号)执行。
三、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政策要求。
1、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29号):鼓励发展能够补齐处置能力不足短板的项目,控制利用处置能力过剩的项目,形成适度的良性市场竞争,推动经营单位优胜劣汰和行业水平总体提升。《山东省“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鲁环字〔2021〕276号):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未列入本规划的项目原则上须经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意后审批。烟台市2023年6月30日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烟台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本着“自我消纳为主、区域协同为辅”的原则,根据目前情况,除重大工程项目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以及补齐高硅渣等危险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短板的项目外,烟台市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建设项目。
2、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产生的医疗废物,按事发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处置方案,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比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产生的涉疫情废物按照烟台市《关于做好涉疫情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全市涉疫情废物分类分区应急处置的通知》的要求运送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开发区)进行焚烧处置。疫情期间,我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和隔离点产生的涉疫废弃物由于危害性大则一直由圣洁公司收集处置。今后,我市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产生的涉疫废弃物可以由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但必须满足专区、专炉、人员防护等相关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专业技术性强,人员素质要求高,医疗废物经营项目列入国家许可经营范畴。生态环境和卫健部门依法对医疗废物经营企业进行监管,确保企业合规经营,确保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202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