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编号: | 政协龙口市十五届四次会议 | 编号: | 15 |
| 承办单位: | 龙口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20 |
第二政协委员联络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安局交管部门持续加强低速电动车(含三轮四轮)交通管理。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处罚与宣传并重,将宣传教育和违法处罚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全面宣传低速电动车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二是加大处罚力度,按照重点地区先行,全市铺开的方式,以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优势警力开展整治工作,严查低速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三是发动综治力量,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充分发动镇(街、区)党委政府、群防群治力量和警务助理参与,全面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劝导纠正。
对于您提出的“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驾驶人从重处罚。在原有的警告、罚款、查扣违法车辆的基础上,可把违法行为计入个人诚信档案”的提案,因业务上级暂未开展有关工作,我市在现有人力和技术水平上独自开展有一定难度,但我们会根据您的建议,提请业务上级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内容,以便为后续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下步,我们将持续规范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低速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促进全市交通形势持续安全稳定。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龙口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