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受芦头镇政府和芦头镇福芦林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中心拟定《龙口市芦头镇福芦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25-2034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龙口市森林资源监测和保护服务中心,联系方式:8505768,联系邮箱:longkoulinyezhan@163.com,联系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龙口市森林资源监测和保护服务中心。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为了便于更好地沟通,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
1.信函形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455室(邮编:265700);联系电话:0535-8505768,在信封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反馈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longkoulinyezhan@163.com;
3.电话方式:可以拨打0535-8505768反馈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4.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下方的“我有建议”可在线提交。
龙口市森林资源监测和保护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5日
我有建议
一、编制背景
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将“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2024年,龙口市明确了以新型集体林场建设为核心,健全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改革思路,致力于让青山“变现”,让林农致富。2025年2月,龙口市成功入选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市,随后芦头镇被确立为全市集体林权改革试点镇。该镇将1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折价入股,成立芦头镇福芦林场有限责任公司,为解决公益林管护成本居高不下,林业资源变现渠道狭窄,产业发展水平停滞不前的问题,委托龙口市森林资源监测和保护服务中心编制《龙口市芦头镇福芦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25-2034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编制依据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森林抚育规程》《林木采伐技术规程》《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造林技术规程》《山东省集体林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指南》
三、出台目的
本方案的编制旨在为芦头镇福芦林场森林经营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森林经营主体和林业主管部门经营管理森林的重要依据,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造、中幼林抚育、间伐以及补植补造等森林经营措施,培育乡土珍贵树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生态资本持续转化,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7部分,主要内容明确了福芦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制度、建立有效的森林经营管理决策机制、推进森林经营工作的保障机制。其中第一、二部分对林场现状进行分析评估,通过严密的数学计算科学分析了林地和森林资源现状和经营需求,紧密结合林场实际,确立“生态为优,保护为本,林养结合,持续发展”的经营方针。第二至四部分基于根据林场森林资源划分功能区域并制定针对性经营策略,通过空间差异化经营实现森林资源的多功能利用。同时,根据经营需要明确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第五至七部分对本经理期经营投入进行估算,并对效益进行评估,为森林经营提供了详实的数据,并明确了各项资金保障、政策保障、技术保障措施,对其生态及社会影响进行科学评价。
五、重要举措
(一)因地制宜,实现森林资源效益最大化。《方案》根据林场森林资源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风景区和生产经营区三个功能区域,因地制宜制定针对性经营策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
(二)科学规范,推动林场经营可持续发展。《方案》明确了经营目标、措施和指标,为制定年度计划、组织生产活动提供了直接依据,通过科学经营提升森林质量,确保森林经营从粗放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三)招商引资,积极发展林缘经济。《方案》明确积极发展“林场+”模式,引入社会资本,通过发展农光互补、中药材种植、湖畔民宿、森林康养等优质林缘经济项目,为当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提高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龙口市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中心在龙口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对《龙口市芦头镇福芦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25-2034年)》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龙口市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