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5-22664 成文日期: 2025-12-04
发布机构: 龙口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落实
部分烟台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12- 04 00: 00 字号:[ ]

一、起草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龙口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65号)要求,推动审批服务下沉,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就近办、便利办、一次办”,市政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以及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决定承接烟台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20项。

二、制定过程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65号)等文件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在对烟台市下放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承接能力与需求,形成了承接事项清单初稿,并征求了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等部门单位意见,于2025年12月4日正式印发。

三、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65号)、《关于做好市政府令第165号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

四、出台目的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审批服务“就近办、便利办、一次办”,通过承接烟台市级事项,进一步厘清市县两级权责,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和服务前移,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层级和跑动次数,降低办事成本,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与满意度,通过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创业创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五、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承接落实。我市自2025年12月30日起正式承接实施由市级下放的20项行政许可事项,范围涵盖公安、交通运输、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4个领域。各承接部门要主动与烟台市对口部门对接,明确事项办理标准、流程、材料、时限等具体规范,加强统筹协调,配齐工作力量,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无缝衔接。

二是规范办理流程。各承接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承接事项及时制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等文件,优化审批环节,简化申请材料,并将相关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告,让企业、群众充分了解事项委托实施后新的办事渠道。同时,合理调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确保委托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各承接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配合烟台市局对委托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确保审批权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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