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500K/2024-10850 | 成文日期: | 2024-08-13 |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速递 |
| 关于企业设备更新相关政策明白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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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 局办公厅关于 2024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 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进入2024 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 2024 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 50%(不含) 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 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 门类(C 类)。 (二) 自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4/7/16/art_15201_10344432.html(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 2024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一)支持范围 聚焦石化、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领域,围绕高端化跃升、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 本质安全提升等实施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方式 对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研发、检测、用能、发输配 电设备和配套软件系统、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购置费用(单项购置费在 10 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 1000 万元),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其中,承担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的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最高 10%的比例执行。 (三)申报条件 1.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含青岛)、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工业企业。 2.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承担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的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可适当降低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 500 万元。 3.项目在2021年1月1日-2024 年6月30日期间取得了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4. 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 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5.企业与供应商签订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在 2023年4月1日-2024 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发票,并将资金划付至供应商账户。 6.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7.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8.其他必要条件。 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4/7/11/art_15201_10344333.html(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三、《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的通知》 (一)支持范围 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须为纳入省级导向目录库中项目(承担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牵头企业实 施的相关技改项目,工业副产氢企业新增氢纯化设备实施的技 改项目不设限),且项目的实施主体已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实际发生贷款额和贷款利息。 (二)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并纳入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即省导向目录项目库)中的项目,省财政按照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35%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项目的贴息上限为 2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同一独立法人每年 享受省级“技改专项贷”政策限定为1个。 (三)申报条件 1.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含青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每个独立法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申请财政贴息不超过 3 年;已获得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以及国家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3.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在建或完工纳入投资统计数 据库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承担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 发展行动牵头企业实施的相关技改项目,工业副产氢企业新增 氢纯化设备实施的技改项目不设限); 4.项目依法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5. 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6.项目2021年1月1日以后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 并于202 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贷款利息; 7.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8.其他必要条件。 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4/3/16/art_15201_10341090.html(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 申报 2024 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的通知) 四、烟台市《实施六大行动聚力链式发展加快建设先进制 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 (一)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且生产性设备投入500 万元(含)以上的新上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按照年度设备投资额最高 6%予以补助,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助 1000 万元;属于标志性产业链新上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按照年度设备投资额最高 8%予以补助,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助1500万元。 (二)对整生产线、整车间、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5%、7%、10%的奖补,单个企业最 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由于目前烟台市具体实施细则未出,可以先参考烟台市《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配套支持享受上级政策类、新上和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类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中的新上和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类奖补部分内容。 https://jxw.yantai.gov.cn/art/2023/3/8/art_2208_2883406.html(关于组织申报 2023年配套支持享受上级政策类、新上和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类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五、《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烟台市“技改贷”贴息和担 保补助项目的通知》 (一)支持方式 对总投资 200 万元(含)以上,5000 万元以下,由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支持的工业技改项目,市财政对项目贷款金额分档贴息,按超额累进比例计算。1000 万元(含)以下部分,按贷款发放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 100%贴息;1000 万-2000 万元(含)部分,按贷款发放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 80%贴息;2000 万元-5000 万元部分,按贷款发放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 60%贴息。单个项目每年最高 1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3年。项目贷款期限一年期内按照贷款发放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执行,一年期以上按照贷款发放日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执行。 对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市财政对担保贷款额进行补助,500 万元(含)以下的按 担保贷款额的0.8%给予补助,500 万元以上的按担保贷款额的 0.5%给予补助。 (二)申报条件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 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注册登记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我市的企业; 2.同一独立法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申请市级财政贴息不超过 3 年; 3.总投资 200 万元(含)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在建或完工且纳入技改项目统计库的工业技改项目; 4.项目依法办理立项、环评、能评等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 的相关手续; 5.项目 2020 年 6 月 29 日以后与合作银行或非合作银行签 订项目贷款合同(须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并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际发生贷款利息; 6.项目贷款需由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支持; 7.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8.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的原则,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质量发展其他奖补政策; https://jxw.yantai.gov.cn/art/2023/8/22/art_2291_2884788.html(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烟台市“技改贷”贴息和担 保补助项目的通知) 工信局技改科联系电话:0535-8517582 龙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 年 8 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