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事项:龙口市热电联产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
承办单位:龙口市发展改革局
  • 决策启动
  • 公众参与
  •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 集体讨论
  • 决策公布
  • 决策后评估
  • 决策启动

为了充分利用市域能源资源,发展热电联产,生产清洁、高品质的电能和热能,关停和替代供热范围内现有效率低的燃煤锅炉及机组,改善城市及区域环境质量,促进龙口市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升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推进绿色发展。配合城市的建设及产业的发展,优化热源布局及供热管网,加强供热行业管理,保护区域大气环境、合理利用能源,我市2023年启动龙口市热电联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公开征集
  • 征集公告
  • 决策草案
  • 草案解读
  • 意见反馈
论证意见

2024年11月2日,龙口市发改局组织专家对《龙口市热电联产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仔细审阅了规划文本内容,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专家评审后,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规划内容进行了修改,经复核认为规划符合龙口实际,可实施性较高。

风险评估
通过综合评估,《龙口市热电联产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对指导今后一段时期内区域热电联产的发展和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整体的风险水平为低风险,建议准予实施
合法性审查
一、关于决策权限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因此,《发展规划》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且已被列入2024年龙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第五条,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供热规划、热力电力需求、资源禀赋、环境约束等条件,编制本地区“城市热电联产规划”或“工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因此,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拟定《发展规划》是适格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龙口市人民政府对该事项进行审定决策,是适格的决策机关。 二、关于决策程序 根据国家、省和烟台市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对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局在申请合法性审查前已经组织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初审等法定程序。 1.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网上公开征求了意见,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2024年9月29日至11月1日,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征求《龙口市热电联产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发展和改革局。截至公告期满,未收到不同意见。 2.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专家论证。2024年11月2日,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节能协会热电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团进行专家评审,主要围绕《发展规划》的必要性、科学性、出台的时机和条件等方面进行深入论证。 3.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风险评估,通过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公平性、安全可控性和决策执行力等方面进行了风险识别及分析,查找出相关的风险点及影响程度,形成了风险评估报告。报告认为《发展规划》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有明确的化解风险措施, 4.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局申请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公平性竞争审查,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事项。 上述做法符合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进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 三、关于决策草案内容 《发展规划》结合了龙口市热电联产的实际情况,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山东省供热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集体讨论
2025年1月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卢一男在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二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本届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听取市发改局单承瑞同志关于《龙口市热电联产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讨论稿)》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改局的汇报。会议要求市发改局要以电力热力安全保供为根本,科学规划热源热网,有序实施落后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加快推进华电龙口热电联产第二台机组、农光互补发电等能源项目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绿色、高效、适用的电力供应和清洁供热体系。国网龙口供电公司要进一步完善供电网络结构,强化源网系统调节能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市住建局、各镇街区要加快推进辖区老旧管网改造升级、农村清洁取暖和建筑节能改造,督促各供热企业安全稳定供热,确保城乡冬季供暖质量。
正式文件
  • 文件尚未出台
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