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4-10717 成文日期: 2024-07-26
发布机构: 龙口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简明问答
【简明问答】《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解读
发布日期: 2024- 07- 26 14: 01 字号:[ ]

问:龙口市为什么要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

答:一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对生态保护工作的要求,应对野生动物保护新形势的需要,有效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为我市野生动物创造一个安全的栖息和繁衍环境;二是通过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设定,从源头上预防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生,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对不具备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其他形式予以保护。

问:生活中常见的野生动物有哪些是龙口禁猎的对象?

答:全市常见的野鸡、斑鸠、布谷、麻雀、燕子、白头翁、喜鹊、乌鸦、海鸥、白鹭、水鸭子、野兔、刺猬、黄鼠狼、蟾蜍等常见陆生野生动物均属禁猎对象。

问:龙口市哪些范围为禁猎区?什么时间为禁猎期?什么情况可以猎捕?

答:全市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形确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申请特许猎捕证或者狩猎证,获得特许猎捕证或者狩猎证后,采用合法的猎捕工具和合理的猎捕方法才可以猎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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