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示(王**)

发布日期:2024- 06- 07 16: 1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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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华对登记在王常利名下(实际属于王常利、王延华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中属于王常利的份额申请继承登记(位于:南生活区3号楼2-9,房产证号:龙房权证黄城字第FG0738号;土地证号:龙国用2002字第4047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示。从公示之日起60日止。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间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即予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8732302

特此公示。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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