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龙口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 |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23〕1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开展“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1〕45号)《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烟发〔2023〕8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烟台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烟政办字〔2024〕5号)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龙政发〔2021〕52号)《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36条、《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38条规定,《龙口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实施不会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31日 |
2 | 龙口市综合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 |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山东省能源发展 “十四五”规划》、《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回话(2016-2030年)》、《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山东省能源局《2023 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山东省能源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山东省“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 》、《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烟台市可再生能源规划布局》、《龙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 | 发改局 | 2024年12月30日 |
3 | 龙口市热电联产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施行,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 | 发改局 |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