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5日,市教体局联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年检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市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开展了2023年度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工作。工作组采取实地验证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填写问题反馈表,并详细解答幼儿园存在问题需整改事项。确定年检合格幼儿园78处,不合格幼儿园 18处(其中因停止办园未参加年检幼儿园11处,拒绝参加年检幼儿园1处)。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年检工作根据《2023年龙口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细则(年检标准)》,从幼儿园办园条件、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安全卫生、保育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检查,重点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及校车安全纳入年检范畴,坚决预防和杜绝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年检工作组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检查、情况反馈等方式,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幼儿园办园方向明确,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公益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办园水平得到提升;幼儿园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规范》,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推动教学改革,注重教育过程,提升师幼互动质量,促进幼儿获得有益身心的学习和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培训,注重提高教师自身素养;加大教学投入,完善设施设备,改善教学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园所文化建设,教育环境温馨美观,区域环境创设合理,幼儿活动材料丰富,充分体现幼儿的发展轨迹;招生收费和档案管理较为规范;重视安全和卫生保健工作,建立了卫生保健、安全等相关制度,晨午检和健康体检工作规范,记录详细;制定了消防、地震、反恐等安全应急预案,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幼儿接送交接制度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二、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幼儿园内部管理松散,分工不明确,管理不规范不高效,未做到权责清晰、程序明确,未把规章制度真正落实;部分幼儿园存在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情况,专科及以上学历不达标,专任教师和保育员配备不足,未达到“两教一保”标准;部分幼儿园班级开设活动区域数量不够,游戏操作材料不足;部分园长的进班观察与指导活动未能按照要求进行半日活动记录,参与课程管理的指导性不明确;部分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学习资料不完整,过程性资料不完善,时间记录不实或不全;有的幼儿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安保人员配备不足,视频监控未达到全覆盖,存储时间不足,监控故障等问题;部分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开展不利,存在水质检测项目过少、卫生评价不合格等问题。幼儿园硬件设施不全,无独立卫生间及盥洗室,水龙头及便池个数不足,男女不分厕,幼儿园卫生差,户外活动场地不足;部分民办幼儿园设施不足,设备老旧,不维护不投入,食堂无功能分区,色标管理使用不规范;幼儿园综合活动室和卫生保健室的使用记录不够规范,有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室非专用,堆放杂物,必备设施不全;一些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足龙口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未能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整改要求
各镇街区中心校要将本次年检情况及时反馈到镇街区政府和辖区内每所幼儿园,加强辖区监管,强化安全意识。要加大对年检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高度重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工作,切实将工作抓实抓细。各幼儿园要结合《幼儿园年检情况反馈表》,对照《2023年龙口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细则(年检标准)》,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留存整改报告备查。后续市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幼儿园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各幼儿园要充分认清严峻的安全形势,在前期幼儿园各项安全检查基础上,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查找问题不足、查寻工作短板、强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清仓见底、安全风险动态清零,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园所安全稳定。
四、结果运用
幼儿园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达到相应级别标准的,视为年检合格。年检合格的,可开展新学期招生工作。年检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将责令其停止办园,取消其办园资格,注销、收回有关证件,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各幼儿园年检情况将按照一定的权重纳入年度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