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遗失(灭失)声明(靳*)

发布日期:2024- 05- 09 11: 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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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莹位于东海黄金海岸(花园)福海阁52号楼3-101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鲁(2019)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0711号,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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