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 04- 30 16: 3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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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类农业服务主体:

为了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在我市有序推进、广泛推开,规范发展,做到能托尽托,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名录库动态调整。当前龙口市农业农村局已经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https://www.zgnf.net/index)建立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根据龙口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龙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将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请有意愿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服务主体申请加入服务主体名录库,申请入库的服务主体应当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申请入库工作。在库服务主体可以申请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参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农业主体也同时应当加入龙口市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诚信作业。

二、建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需求定期报送制度。参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农业主体应当在每年11月底前依据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向镇街区经管站申请参加下一年度龙口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并报送服务需求(此报送需求为预统计,具体数量和资金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龙口市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将及时汇总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并向上级部门报送。

新申请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当积极配合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及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做好系统账号开通和银行账号绑定等相关工作,避免因前期工作不充分影响作业开展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联系人:林佳训  联系电话:0535-8950138

联系邮箱:lksnjbzhk@163.com

附件:1.龙口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docx

          2.龙口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镇级推荐汇总表(共6表).xls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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