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遗失(灭失)声明(王**)

发布日期:2024- 04- 17 14: 0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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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应伟位于环城北路南龙口大酒店西侧松韵苑40号楼BC段5-301房屋,土地证号:2011-10231,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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