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7893/2024-13440 | 成文日期: | 2024-12-27 |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简明问答 |
| 【简明问答】《龙口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4年版)》解读 | |||
|
|||
|
问: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答: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问: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好处是什么? 答: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好处是不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方便申请人减少办事环节,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问:为什么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答: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为了更快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进一步解决群众办证多和办事难的问题。 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具体适用哪些对象?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 |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