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龙口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了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经过主体申报、镇级初验、县级审批,最终认定北马镇李鹏贷款建设的种植大棚符合设施农业(设施种植领域)贷款贴息政策规定,认定该主体申报项目通过审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35-8951268。
龙口市2024年度现代设施农业(设施种植领域)贷款贴息情况公示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体 | 贷款金额(万元) | 贷款用途 | 贷款银行 | 拟审批补贴金额(万元) |
1 | 农业大棚 | 李鹏 | 250 | 建设修缮种植大棚 | 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 | 2.26 |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