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出台《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6大类政策给企业看得见实惠
发布日期: 2023- 11- 27 15: 36 访问次数: 字号:[ ]

全力稳定龙口外贸基本盘、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龙口出台《龙口市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记者从11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副市长、市商务局局长李磊对一系列稳定外贸发展的扶持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这些政策共分为六大类,分别是:在稳定对外贸易规模上,重点是鼓励企业开展质量优、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产品、技术及服务的进出口业务,不断扩大优质产品进口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在提升外贸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上,对企业参加当年境外展会的展位费用,在享受中央、省及烟台市展位费补贴后自付部分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进一步提高外贸企业开拓市场积极性。为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维护自身权益,对当年获得“两反一保”等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终裁绝对胜诉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在壮大外贸新业态规模上,李磊表示,重点是支持企业尝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其中对当年新认定的烟台市级公共服务海外仓,给予每个10万元的资金支持。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对当年度新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推进平台园区联动发展上,利用好已有的龙口经济开发区、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龙口高端低碳绿色新材料产业园、省级跨境电商园等平台、园区基础,推动协调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形成整体溢出效应。

推动绿色贸易转型是大势所趋。李磊介绍,引导外贸企业从能源转型、节能装备、绿色包装、高效物流、绿色仓库和供应链协同等多个维度进行探索实践,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双碳”背景下的国际竞争力。其中,按照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的《 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 ”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以及截至项目申报日两年内存在文件中规定情形的企业,财政资金不予支持。对企业有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据悉,本政策与省、市两级政策具体内容一致的,按在享受省、市政策基础上对差额部分给予支持。本政策中单个企业因同一业务符合多项者,采取“择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对龙口市级其他政策与本政策,单个企业因同一业务符合多项者,采取“择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记者了解到,根据文件规定,本政策适用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应享受、但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相关企业参照本政策执行。也就是说,本政策针对的是2023年全年发生的外贸进出口业务。市商务局将在2024年度适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进行统一申报,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统一审核后予以支持。

记者 刘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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