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标准】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表扬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 09- 07 15: 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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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中共龙口市委宣传部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推荐今年9月10日是全国第38个教师节。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推进我市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局决定于教师节期间选树表扬一批龙口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表扬范围和名额

(一)选树表扬范围

1.龙口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2.龙口市优秀教师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和教研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人员。

3.龙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4.龙口市优秀班主任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内或2019年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人员,不参加此次选树表扬活动。

(二)名额分配

选树表扬龙口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先进集体12个,龙口市优秀教师400名、龙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80名、龙口市优秀班主任160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原则以2022年8月底学生数为依据,结合教育督导评估结果和学段、学校具体情况进行核算。分配给各单位的选树表扬先进个人名额即为表扬名额,请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评选推荐,报送推荐对象名单时,分别按照推荐优先级进行排序。

二、选树表扬条件

(一)龙口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先进集体选树表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育人文化,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办学实绩卓著,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注重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实绩卓著,具有表率作用。

(二)龙口市优秀教师选树表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近5年内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龙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选树表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5年内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龙口市优秀班主任选树表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充分展现新时代班主任教师的良好形象,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近5年内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坚守班主任工作岗位,组织管理能力强,班级管理有特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2.重视德育工作,加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德育活动丰富多彩,班风学风优良,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3.重视对班主任工作的实践探索和研究,形成富有特色、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班级管理经验,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课时量执行情况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师德师风有问题、疫情防控不严不实、安全底线守得不牢的集体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确保表扬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选树表扬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教师倾斜。龙口市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规定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要达到本校同学科规定的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其中,担任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担负学校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其周课时量要达到本校同学科规定的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三分之二。除兼职任课的县镇以下(不含县镇)校长外,其他学校主要负责人不得推荐为优秀教师,学校其他负责人拟推荐为优秀教师的,须承担规定教学工作量,且推荐比例不得超过全校优秀教师名额的15%。

四、选树表扬程序

1.宣传发动。各学校(幼儿园)评选推荐前,要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推荐条件和有关规定,组织好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2.民主推荐。各单位要召开学校(幼儿园)班子会集体研究成立选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人事工作负责人、部分一线教师代表组成,其中非校级领导职务的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负责本单位的组织、评选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分两个层面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第一层面是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占50%比例;第二层面是选树工作领导小组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占50%比例。

上述两个层面民主推荐须全程录像,并当场计票、当场公布,计票人和监票人当场签字确认。评选推荐人员最终上报名单必须经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幼儿园)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通过,推荐过程材料由各单位封存备查;各单位推荐的拟参选人员须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5天,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确保评选推荐公开、公平、公正。

3.审核审批。各单位务于9月9日下午5点前将《龙口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纸质版1份,A4纸反正面打印)、《龙口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A4纸格式和电子版)上报市局人事科。市局将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的意见,无异议后予以审批。

五、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选树表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选树表扬工作的统一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的选树表扬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选树表扬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严禁拉关系、送人情,确保选树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资格或荣誉称号、三年内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人事科,负责选树表扬的具体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513618。

附件1:龙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

       2:龙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docx

       3:龙口市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

       4:龙口市优秀教师审批表.docx

       5:龙口市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

       6:龙口市优秀班主任审批表.docx

       7:龙口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情况汇总表.docx

       8:龙口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docx

       9:龙口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x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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