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预算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统一实施的《龙口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口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2日
政策解读链接:【部门文件解读】关于印发《龙口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