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直有关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2022年6月21日,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公布龙口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将《龙口市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出目录。
附件:龙口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口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龙口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 《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年12月31日 |
2 | 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 《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鲁文旅资源〔2020〕10号) | 文化和旅游局 | 2022年12月31日 |
3 | 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 | 龙口市区片开发办公室 | 2022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