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 12- 02 09: 22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龙口市徐福街道沿海路2号A18—2、东莱街道南山路368号41—1划为高风险区,将龙口市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