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龙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 10- 27 09: 5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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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教字〔2022〕71号)文件要求,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龙口市财政局对申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从办园条件、办园规模、办园类别、师资配备、收费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认定龙口市东莱街道锦绣兰庭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3年,现予以公布。

本次认定的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上级收退费管理办法,在招生前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入园押金等其他费用,禁止以特长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另行收费。幼儿园伙食费管理应坚持“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每月向家长公示。希望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真贯彻国家学前教育方针政策,加强园所建设,强化管理,提升保教质量,提供优质普惠学前教育服务,让更多幼儿和家庭受惠。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龙口市财政局      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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