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落到实处

发布日期:2021- 09- 29 14: 1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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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制度建设,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也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就采购人应如何加强本单位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制度建设,龙口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的通知》(龙财采〔2021〕11号),通知明确提出,采购人应以“公正廉洁、诚实守信、厉行节约”为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完善采购规范措施和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清晰的政府采购责任机制,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通知》从提高思想站位、厘清主体责任、政府采购流程三个方面明确了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的工作任务,并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以确立采购人的政府采购主体职责为重点,强化采购人在采购需求制定、履约情况验收、内控机制建设、政策功能落实、采购信息公开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为抓好落实,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方面,各预算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本单位、本系统内正式发文,并将制度文件报送财政局备案后严格执行;另一方面,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各单位须从本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1至2名政府采购联络专员,专门负责协调政府采购工作。

我市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符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总体改革目标,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有利于预防与化解政府采购领域相关矛盾,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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