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973T/2022-05691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发改局 龙口市财政局 龙口市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
有效性: | 关键词: | “ 执行期限”“延长”“通知” | |
标题: | 关于延长龙价发〔2018〕20号文件执行期限的通知 | ||
文号: | 龙发改价格〔2021〕6号 | 统一登记号 | 无 |
关于延长龙价发〔2018〕20号文件执行期限的通知 龙发改价格〔2021〕6号 龙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延长龙价发〔2018〕20号执行期限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原市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局《关于确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龙价发〔2018〕20号)文件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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