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1-29834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_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1-09-16
有效性: 关键词: “老旧小区”“集中供暖”“通知”
标题: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龙政办发〔2021〕20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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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21〕20号


有关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

《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实施方案


为扩大全市集中供暖覆盖范围,进一步减少供暖盲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供暖行业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当前老旧小区供暖现状,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全力推进“东热西进”“西热东进”管网覆盖范围内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提升居民居住品质,让人民生活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原则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的原则,以老旧小区、分散供暖小区等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分步有序,个别小区一事一议,完善老旧小区供暖配套设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

三、拟纳入集中供暖小区

“东热西进”“西热东进”主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换热站和支管网施工敷设条件,未实现集中供暖的老旧小区和区域供暖小区。

四、并网供暖配套费分摊标准

2012年,物价部门核定我市供暖配套费标准为66元/平方米,配套范围自首站起至热用户楼前入户阀门井。其中区内管网配套费为20元/平方米,换热站设备安装费用为10元/平方米(不含换热站土建),区外主管网配套费为36元/平方米。

(一)老旧小区并网供暖配套费分摊标准

老旧供暖小区并网供暖配套费按照66元/平方米标准收取,居民只需按照46元/平方米标准缴纳,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补贴给专营公司。

1.已实施区内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

站北新村、家电小区、站北楼、交通楼、民政楼、外贸楼6个小区,区内已敷设供暖管网,由于财政承担了区内管网建设费用,不再对供热公司进行补贴。

2.未实施区内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

对区内未敷设供暖管网的老旧小区,市财政对供热公司按照2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

(二)已实施区域集中供暖小区配套费分摊标准

区域供暖小区并网配套费按照46元/平方米标准收取。由原开发单位(居民)承担26元/平方米,市财政对供热公司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

(三)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分摊标准

对于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暖配套费由市财政全额补贴。

五、具体实施步骤安排

1.调查摸底。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属地街道和供热企业对老旧小区、区域供暖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数量和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科学制定年度并网计划,优先安排业主反映强烈、并网条件成熟的小区先行并网。

2.供暖申报。各街道负责组织属地范围内具备并网条件的小区,征求群众意愿,筹措并网配套费用,进行供暖并网申报。为保证供暖效果,拟接暖的老旧小区用暖率须达到85%以上方可接暖。

3.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要督促和指导、协调有关路由规划等,各供热企业对计划并网的小区,及时跟进现场勘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要求进行并网施工,相关街道要根据供暖工程要求,协调好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1.成立并网接暖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并网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专班日常工作,保障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并网接暖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组织供热企业开展现场勘查,同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工程审批,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丛林热电厂加快推进供热机组改造、供热管网、换热站工程建设工作;有计划推进老旧小区节能保温改造,提高供暖效果;加强供热服务保障,指导供热公司提高运行效率。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供暖管网的路由批复,按照保民生、促稳定的原则,特事特办,加快审批。属地街道负责辖区内并网小区配套费收取,组织符合条件小区进行并网申报;组织实施好并网小区楼内的公共立管施工,业主户内供热设施的安装;提供并网小区内换热站用房,确无用房的需提供换热站建设用地。供热企业负责做好工程推进,要主动靠前对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安全和质量。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龙口市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专班成员名单.docx


解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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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咨询:
    可以拨打龙口市住建局电话0535-8517674进行咨询。
  • 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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