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5191G/2021-26737 成文日期: 2021-08-10
发布机构: 龙口市科技局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龙口市科学技术局召开“四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1- 08- 10 10: 43 访问次数: 字号:[ ]

8月10日,龙口市科技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对《关于支持我市“四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进行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全面联动,积极培育新动能,加快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二、工作目标

设立龙口市“四新”经济发展基金,对重大项目和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创新企业给予扶持。

三、决策依据

参考借鉴了上海市、福建省厦门市、安徽省宣城市、安庆市宜秀区、浙江省嘉兴平湖市等地已出台的相关政策,以及我市现有的政策,制定本政策。

四、重要举措

为了便于操作,文件力求精简,主要包括“四新”经济的定义、设立专门基金、各类“四新”企业(生产制造类“四新”企业、服务类“四新”企业、三类轻资产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支持政策、开办资金支持政策、企业及高管人员税收奖励政策、特殊事项、政策兑现时间等,共十一条。

其中,对新落户我市的生产制造类“四新”企业,分别从建设或购买办公楼和生产厂房、租赁办公楼和生产厂房、购置或融资租赁设备等3个方面给予支持。

对新落户我市的服务类“四新”企业,分别从自建办公楼、租用办公场地、购置设备等3个方面给予支持。

对从事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轻资产类具有较强成长性新落户企业,前期给予开办资金支持,并对享受政策的企业3年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提出要求,要达到支持资金数额。

对新落户的“四新”企业分别从两个层面给予奖励。分别从企业层面和高管层面给予支持。

五、文件实施时限

本政策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会上,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就相关政策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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