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教字〔2021〕21号: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审查同意龙口市龙港街道办事处和平幼儿园等7处幼儿园变更名称的意见
各有关幼儿园: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你园提交的《龙口市学前教育机构变更申请》等材料已收悉,根据《烟台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烟教发〔2016〕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将龙口市龙港街道办事处和平幼儿园更名为龙口市龙港街道和平幼儿园、龙口经济开发区振华幼儿园更名为龙口市龙港街道振华幼儿园、龙口市龙港街道办事处邹刘幼儿园更名为龙口市龙港街道邹刘幼儿园、龙口市龙港街道办事处兴隆庄幼儿园更名为龙口市龙港街道兴隆庄幼儿园、龙口市龙港街道办事处小孙家幼儿园更名为龙口市龙港街道小孙家幼儿园、龙口市龙港街道办事处央格庄幼儿园更名为龙口市龙港街道央格庄幼儿园、龙口市龙港街道办事处北皂前村幼儿园更名为龙口市龙港街道北皂前村幼儿园。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