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973T/2022-05646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发改局 龙口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有效性: | 关键词: | 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 |
标题: | 关于明确我市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文号: | 龙发改价格〔2021〕11号 | 统一登记号 | 无 |
关于明确我市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龙发改价格〔2021〕11号
龙口市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定火化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龙民〔2021〕10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和《原烟台市物价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价〔2017〕99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市殡仪馆遗体火化费收费标准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我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与服务价格。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以外的延伸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仪馆根据服务成本及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制定。 三、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龙发改价格〔2021〕5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龙口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口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龙口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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