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财政宏观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实的重要抓手。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烟台市政策要求,以直达机制常态化为契机,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扩大直达资金使用规模,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及时拨付各类资金,取得一定成效。
2021年,在充分借鉴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现了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最大限度让企业和群众受益。截至2021年10月末,上级下达我市直达资金共计3.57亿元,支出金额3.55亿元,完成支出进度99.4%。其中:共同财政事项转移支付下达资金34841 万元,支出金额34712万元,支出进度99.6 %;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资金500万元,支出金额500 万元,支出进度 100%;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资金 317万元,支出金额 317万元,支出进度100 %。
(一)工作机制方面。为加强对直达资金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市财政局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预算科、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行政政法科、科教文科、社保科、经建科、自然资环和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工商贸易科、监督评价科、会计核算中心等13个科室按各自工作职责,做到政策协调联动、资源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今年财政部门继续对直达资金实行预算单独下达、指标单独标识。在收到上级直达资金后,根据收到的直达资金进行系统登记,根据部门用款申请,将资金下达到集中支付指标系统中,并标注直达资金标识。除涉及财政专户的直达资金外,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督促各用款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在资金实际支出后要求单位及时填报惠企利民数据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第一时间将相关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做到资金全过程可追溯。在保障直达资金相关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对一些急需情况,我们将直达库款暂时统筹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重点支出,并视直达资金支出需要及时回补,资金使用更加高效,也更接地气。
(三)监控措施方面。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龙口市建立了全方位、常态化的监控体系,加强对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切实做好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台账信息的导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发现疑点信息和问题资金的,及时进行核查,确保直达资金真正发挥效益。
(四)执行支付程序方面。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预算文件、支付主体等确定直达资金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涉及专户管理的直达资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做到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