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2021年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方案

发布日期:2021- 01- 04 14: 1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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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烟台市《2021年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中共龙口市委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龙发〔2020〕3号)要求,围绕扎实有序推动我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不断向高质量发展的广度、深度进军,特制定2021年推进方案如下。

一、明确任务,卡实责任

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烟台市要求,确定我市年度各项任务,将老龄低效果园改造、示范园创建、合作社、烟台苹果品牌形象店及苹果精深加工企业建设任务分解到相关镇街,明确建设标准,卡实各级责任,并列入全市“三重”工作考核。相关镇街加大政策宣传发动,统筹规划,继续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到相关村、合作社和企业。村级将政策传达到户,落实好改造主体、改造方式、改造地块等具体内容。年内,我市共完成老龄低效果园改造3万亩、1000亩烟台市级示范园1个、500亩县级示范园3个、200亩镇级示范园13个、100亩村级示范园8个、合作社35个、烟台苹果品牌形象店10个、提升苹果精深加工企业2个。

二、精心筹备、扎实推进

奖补政策继续执行《龙口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龙苹组字〔2020〕1号)和《关于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意见、奖补政策等的补充说明和调度要求》(龙苹组字〔2020〕4号)。

(一)精心筹备

各镇街要认真组织精干力量,以工作片为抓手,做好2021年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的宣传、发动,对照镇街任务分工表,将伐老建新、高接换头、土壤改良、郁闭园改造、示范园建设等各项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企业、到地块。要抓好冬季农闲和春季关键时节,提前做好品种选择、园区规划、土地流转、附着物清表、土地翻耕、土壤杀菌等前期工作,确保2月5日前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1月1日—1月15日,做好政策发动、落实实施主体、改造方式、地块坐标、实施面积,绘制完成镇村任务台账。

1月16日—2月5日,进行土地流转、清表,伐除老树,考察栽植品种、预定苗木,开展技术培训。

(二)扎实推进

2月20日—3月20日,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 

伐老建新:老树拔除2月5日前完成,土地平整和土壤消毒3月20日前完成,栽植苗木4月10日前完成。

高接换头:筹备接穗3月15日前完成,嫁接4月10日前完成。

郁闭改造:去大枝3月15日前完成,间伐4月10日前完成。

新栽植:土地平整3月20日前完成,栽植苗木4月10日前完成。

土壤改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引导果农增施有机肥和功能性肥料,提倡果园生草、枝条还田等技术,综合提高土壤理化性状。春季增施有机肥、果园生草;夏季增施液体有机肥和功能性肥料;秋季增施农家肥、商品有机肥,实施枝条还田。

示范园建设:示范园1月15日前落实好实施主体,选好园区地址。1月25日前镇街区申报,2月底前市级审核认定,全年按照示范园创建标准规范建设,11月份组织验收评定。

苹果合作社:8月底完成,组织验收评定。

苹果形象店:8月底完成,组织验收评定。

苹果深加工企业:11月底完成,组织验收评定。

1月15日前各镇街必须建立完成镇级台账,上报市工作专班汇总形成全市总的工作台账,每周定期更新进展。

三、强化技术、统筹管理

加强技术指导,市镇两级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团队,根据村、农户需求巡回到村进行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跟踪服务,提升果园改造、管理水平。

1.更新改造老龄低效果园。落实3万亩老龄果园改造任务。支持各镇街采用伐老建新方式进行改造:在土壤较瘠薄、灌溉条件差的果园,引导发展乔砧、短枝、宽行、高干的栽培模式;对水肥条件良好的果园,鼓励发展现代矮砧密植栽培模式。对成方连片更新改造30亩以上、采购优质脱毒苗木的经营主体,将按照烟台市制定的标准给予购苗补助。引导树势健壮、园况较整齐,但品种老化、市场价值低的树体实行高接换头;栽培密度较大、郁闭严重的适龄果树,采取去大枝、间伐等措施进行改造。

2.建设市、县、镇、村四级示范园区。因地制宜建设1个市级、3个县级、13个镇级和8个村级示范园区。鼓励开展数字果园建设,原则上县级以上示范园区要按照烟台相应标准全部建成数字果园。打造2个以上不同风味、不同色系、不同功能的特色化示范基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高端化市场需求。高标准打造市、县级示范园区,推行智能化、机械化、生态化等世界先进标准,灌溉、喷药、施肥、割草等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率达到60%,节水50%,节肥、节药30%以上。采用集中投入、集中技术、集中管理的“三集中”模式,推进种植、加工、休闲旅游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3—5年努力,建成独具特色的精品果园。

3.开展土壤改良。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提升果园土壤质量。鼓励经营主体增施有机肥、功能性肥料等新型优质肥料,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水平、改良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化肥相对施用量。扩大水肥一体化实施面积。

4.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在一线、二线城市及烟台以外城市的超市和档口建设烟台苹果品牌形象店10个,对2020年建成的品牌形象店进行持续跟踪。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全方位展示烟台苹果龙口产区全产业链发展态势和品牌特色。加强市场营销,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型营销模式,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提高烟台苹果龙口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5.推广“苹果贷”“苹果险”。加大“政银担”苹果贷推广力度,发挥省农担公司及合作银行的渠道优势,将政策传达到村、户、农业企业,引导苹果种植、仓储保鲜、农资经营等有资金需求的经营主体申报。新冠疫情期间,继续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在省财政给予贴息基础上,烟台市再给予不超过2个百分点的贴息,激发经营主体融资积极性。引导果农开展苹果保险,抵御抗击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6.支持开展精深加工。支持果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动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实现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把果汁、果脯、果干等初加工产品作为发展重点,引导建设一批烘干、保鲜、包装、储藏等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提升苹果初加工水平。对通过“政银担”苹果贷方式购买智能无损分选、包装及深加工设备的经营单位,在省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补助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烟台市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资金补助。依托我市鲜果存储、苹果醋、脆片等产业优势和资源,加大考察与招商力度,力争引进能够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知名企业、创新企业与专家团队,提升我市苹果精深加工水平。

7.推进绿色生产技术。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和生物农药,改善果园生态环境。积极引进性诱剂、生物天敌等生态防控产品,采用化学防治、物理防治与生态调控相结合的绿色生态防控,减少化学农药相对施用量。抓好药袋、反光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推广苹果轻简化高效栽培模式和果园生草、免套袋、化学疏花疏果等节本增效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打造生态果业。采取措施约束果品提前采收行为。支持绿色、有机认证。

8.推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采用以奖代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方式,支持农机、植保等专业合作组织购买苹果专用机械,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广村党组织(书记)领办合作社等经验做法,年内全市建设以农村党支部领办为重点的苹果专业合作社35家。开展果园托管、半托管等既适应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又适应规模化经营的产业服务方式,推动公益性服务体系与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机衔接。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和果树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定期轮训制度。

四、有关要求

一要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将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中之重强力推进。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各任务统筹协调,制定建设标准要求,跟踪技术指导服务,做好政策解读落实,适时开展改造效果评价。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期兑现奖补资金。各镇街要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好改造主体、改造方式、改造地块等内容,探索有效推进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持续推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要做好宣传发动。通过政策激励、信贷支持、技术服务等措施调动果农改造果园的积极性。帮助村“两委”、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做好苹果改造规划,大力推广“党支部引领、规模化种植”模式,把分散的家庭经营纳入到组织化体系中。同时,引导社会资本、企业等积极参与规模化苹果基地建设,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果园管理水平。

三要严格标准节点。严格按照市领导小组出台的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意见开展改造,强化技术指导跟踪,既要把土壤健康、树体健壮、园相整齐作为基本要求,更要把苹果改良、提质、增效作为工作落脚点。严把时间节点,抓好冬季农闲和初春各项筹备工作,根据进度节点倒排工期,按时按期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四要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工作督导推进机制,强化任务考核,适时开展现场观摩评比。市专班每周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简报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相关镇街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现实困难,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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