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5220U/2021-29892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
有效性: | 关键词: | “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社会力量”“通知” | |
标题: | 关于印发龙口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 | ||
文号: | 龙财采〔 2021〕3号 | 统一登记号 | 无 |
关于印发龙口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 龙财采〔 2021〕3号 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区):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鲁财购〔2018〕 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龙口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见附件),现予印发。 各部门、单位应参考《指导目录》,结合部门职能转变情况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需要,适时修订调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龙口市财政局 中共龙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政策解读链接:【部门文件解读】关于印发龙口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