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690J/2020-24744 发布机构: 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5-30 发布日期: 2020-05-30
有效性: 关键词: “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标题: 关于印发龙口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号: 龙建字〔2020〕81号 统一登记号
字号:
关于印发龙口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龙口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龙建字〔2020〕81号


有关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规范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理顺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体制,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东、西城区和新区范围内的无物业管理小区。本市其他区域由所属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向市政府申报,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基本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平和收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按照“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工作思路,建立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相对应的收费机制,并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1.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机动车停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制定最高限价,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物业服务成本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2.其他物业以及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议约定。

三、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

根据老旧住宅小区零散分散、设施设备不全的实际情况,分为准物业服务等级和物业服务等级两类。准物业服务等级是指一个或多个小区划定为一个区域,不具备封闭管理条件的,对应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25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等级是指实行封闭管理,但绿化、监控等部分设施设备不全的,对应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35元/平方米·月。

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收费标准可按服务内容的不同下浮,下浮幅度不限,但需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注明。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2023年5月31日废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2.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30日


          附件1


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

(一)设有服务接待场所,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二)实行报修服务,有报修、维修记录;

(三)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收支情况;

(四)定期征询业主意见,满意率达60%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签订装修协议,告知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二)对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三)发现房屋结构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

(四)发现道路、井盖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专项维修;

(五)雨、污水管道及化粪池定期清掏并保持畅通;

(六)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一)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75%;

(二)定期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四、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一)人员要求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责任心强,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秩序。

(二)巡逻

1.定期在小区内开展巡逻,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2.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3.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三)车辆管理

收取车位服务费的小区,应做到:

1.区内设置简易交通标志;

2.车辆有序停放,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及时劝阻、纠正违规停车行为;

3.无私改车库、车位现象。

(四)紧急事故防范

1.对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停水、停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维修。

  五、保洁服务

(一)楼内保洁

1.楼道、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每2周湿拖1次;

2.楼梯扶手、消火栓等每月清洁1次;

3.楼内共用门窗玻璃定期擦拭。

(二)外围保洁

1.道路等公共场所每日保洁1次;

2.绿化带卫生每2周保洁1次;

(三)垃圾收集与处理

1.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

2.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六、绿化服务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附件2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

(一)设有服务接待场所,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二)实行报修服务,有报修、维修记录;

(三)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收支情况;

(四)定期征询业主意见,满意率达65%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签订装修协议,告知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二)对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三)发现房屋结构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

(四)发现道路、井盖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专项维修;

(五)定期对楼内公共门窗进行巡视,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六)定期对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专项维修,要求窨井不漫溢,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七)适时清理、清掏楼外雨、污水管道及地面排水沟,并保持畅通。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一)对存在危险隐患的共用设施、设备维护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二)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设有院落照明灯的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三)定期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四)雨污水排放

1.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

2.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半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

四、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一)人员要求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二)门岗

1.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

2.主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

3.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三)巡逻

1.定期在小区内开展巡逻,间隔不得超过4小时,重点部位增加巡逻频次;

2.巡逻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四)车辆管理

收取车位服务费的小区,应做到:

1.区内设置简易交通标志;

2.车辆有序停放,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及时劝阻、纠正违规停车行为;

3.无私改车库、车位现象;

4.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五)紧急事故防范

1.对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停水、停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维修。

五、保洁服务

(一)楼内保洁

1.楼道、楼梯台阶,每周清洁2次,每月湿拖3次;

2.楼梯扶手、窗台、消火栓、等每月清洁1次;

3.楼内共用门窗玻璃,保持目视干净。

(二)外围保洁

1.道路等公共场所每日保洁1次;

2.收费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每周保洁2次;

3.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周清洁1次;

4.绿化带及草坪上的垃圾每周保洁1次;

5.门卫、岗亭每周清扫2次;

6. 路灯、楼道灯每季清洁1次。

(三)垃圾收集与处理

1.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

2.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四)卫生消杀

针对灭蚊、蝇、蟑螂、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开展卫生消杀。

六、绿化服务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等适时补植更新,存活率达到70%;

4.适时进行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5.树木侧枝分布基本均匀,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解读文件
政策咨询途径
  • 电话咨询:
    可以拨打龙口市住建局电话0535—8952598进行咨询。
  • 现场咨询:
    可以到龙口市九鼎大厦(龙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中心)现场咨询。
  • 线上咨询:可以点击“我要问”进行线上咨询。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