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龙教字〔2019〕97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对全市申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从办园条件、办园规模、师资配备、办园类别、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认定龙口市龙城国际幼儿园等31所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上级收退费管理办法,在招生前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入园押金等其他费用,禁止以特长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另行收费。幼儿园伙食费管理应坚持“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每月向家长公示。希望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真贯彻国家学前教育方针政策,加强园所建设,强化管理,提升保教质量,提供优质普惠学前教育服务,让更多幼儿和家庭受惠。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口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