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效利用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围绕社会普遍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公开各学段教育政策、教育管理,以及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政执法、政策解读等信息。做到政务信息沟通渠道畅通,群众知晓和监督途径便捷,促进教育信息透明公开化。现向社会公布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教育和体育局严格执行《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要通过龙口市政府门户网站、“龙口教体”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教体局通过市政府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教育教学等各类政府信息184条;解读政策性文件2例;通过“龙口教体”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或转发政务信息147篇;通过“龙口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信息1142篇;共承办“12345”热线工单5285件,满意率85.59%;受理烟台在线民声52条,龙口在线民声82条,总实时回复率100%;参加“民生零距离”节目3期;组织政府开放日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教育和体育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4件予以公开:“我市2022年内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龙口市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第3批】发放教龄补助情况公示表”、“龙口市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第3批发放教龄补助情况公示表”、“龙口市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第一批——第五批)发放教龄补助情况公示”;1件部分公开:“2015年-2021年(含当年)龙口市8个镇:黄山馆镇、北马镇、芦头镇、下丁家镇、七甲镇、石良镇、兰高镇、诸由观镇的普通中学在校生人数、小学在校学生数”,1件结转到下一年度,均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答复工作,社会评议结果为满意。相比2022年增加4件,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教育和体育局根据上级要求动态调整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严格落实《龙口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微信公众号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细致全面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龙口教体”公众号,围绕划片招生、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等社会关注热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便于群众掌握教育教学动态,并向全市家长开通心理咨询、家庭教育即时回复等功能,畅通家校沟通渠道,传播正能量,增强教育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二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充实政府网站教育领域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信息查阅点,本年度我局共提供现场查询、电话查询、网上查询等信息查询千余次,着力为群众解决教育痛点堵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全年重点工作中统筹部署,层层抓牢、步步抓实,下设办公室并有1名专职人员。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业务培训1次,安排专人参加龙口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教育和体育局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今后还需进一步努力改进。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内容和范围需要进一步加深和拓宽;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牵头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多样性、时效性,形成更加易于理解的政策解读文件,让信息更加通俗易懂,简单明了,便于群众获取信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各学校进行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业务工作培训,强调工作重点,改善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教育和体育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度,教育和体育局严格落实《条例》政策,及时更新领导信息和机构概况,按时发布政务公开工作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等材料,适时公开义务教育学校名录、教育统计数据、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结果、阳光编班、学籍管理、资助政策、学生优待政策、学生评优奖励等招生和学生管理信息,以及教师招聘、培训、资格认定、行为规范、评优树先、职称评审、民师补助等教师管理信息;及时解读适龄儿童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或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管理的相关政策,公开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做到多途径、多渠道,及时公开本行业信息。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教育和体育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8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6件,内容主要涉及教师资源优化、家庭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校园安全、中小学体育工作等方面。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建议和提案的吸收采纳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我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龙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度未承办省、烟台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教育和体育局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中积极创新,通过完善栏目设置、加大内容保障等措施,及时准确公开群众关切的重点焦点教育信息;高度重视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持续落实信息审查制度,对信息的内容、质量及语言的规范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强化群众监督,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教育和体育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教育和体育局无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