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卫健局主要通过龙口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条,其中包括财政预/决算23条,重点领域信息111条,公共监管7条,行政执法公示5条,人事信息26条,建议提案11条,互动交流4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条,部门办公会议12条。全年先后公开印发了《龙口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等2份部门文件,运用文字解读、视频解读、简明问答、一图读懂等方式从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解读。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新闻发布会2次,答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4913件,认真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发布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市卫健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为“请公开本市2023年各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名单及配备医师数量”,已依法规范答复,社会评议结果为满意。依申请公开数量与2022年持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发布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拟稿人员负责一级审核和校对,各科室负责人负责二级审核和校对,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严格落实发布内容“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发布信息、文稿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龙口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好涉及卫生健康各项专栏专题运行,通过龙口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医疗卫生等各类政府信息271条;做好“龙口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使用,通过“龙口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或转发政务信息947篇,进一步提高了卫健政务信息的传播力。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龙口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于2023年12月注销。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根据领导干部责任分工调整,同步调整了龙口市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在机构设置中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科室为局办公室,有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名,统筹协调各科室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年内组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加强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实时跟进推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1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登记归档能力不强。对政务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能力较差,全年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数量、公开责任人等缺乏系统性归纳。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提高。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且经常流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
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出任何收费通知,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各项工作精神,及时沟通和反馈,高效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健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目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龙口市卫生健康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0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6件,内容主要涉及文教卫生方面。截至6月底,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建议和提案的吸收采纳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我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龙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我单位未承办省、烟台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单位对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创新,运用微信直播功能,采取“互联网+培训”模式,先后服务群众5000余人次,既向经营单位宣讲卫生法律法规,提升依法经营意识;又在网上互动答疑,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龙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