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7 21:50:4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单位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单位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及时公开财政信息。本单位将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本单位高度重视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印发并实施了《龙口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龙口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试行)》,并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本单位认真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托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收费项目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公开、减税降费公开、国资国企信息公开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公开、部门会议公开和其他事项公开等工作,其中月度收支信息、收费项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政府债务信息、监管企业财务月报等信息做到按月公开发布。2022年度本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601条,其中包括本单位制发的5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相关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已公开发布。

(二)准确及时回应公众诉求。2022年度本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数量较上年度增加4件,申请公开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债务信息和月度收支信息等,已全部受理并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管理机制。2022年度本单位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财政工作实际,继续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作为工作重点。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信息发布台账管理和涉密审查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可靠。进一步优化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目结构,在收费项目栏目下新设“收费事项清单”“龙口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龙口市执行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龙口市执行的全国政府性基金”等栏目,并按月更新;新增“减税降费”栏目,及时公布减税降费政策和我市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将本单位制发的政策文件录入“政府文件数据库”,并发布相应政策解读信息,方便社会公众获取财政信息。2022年度本单位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优化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本单位对外发布信息途径为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龙口财政”公众号),所有信息发布渠道由专人管理审核,并定期维护已发布信息。2022年度本单位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共158条,内容涉及财政政策、部门办公会议、惠企惠民政策宣传、时事热点和通知公告等,进一步增强了本单位信息发布的广度与深度。

(五)持续强化信息发布监督管理。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管理工作,明确办公室作为具体责任科室牵头负责该事项,配备2名专人分别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审核、发布、维护工作。本单位在对各科室的年度考核中,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保密审查情况等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持续发挥考核的督促监督作用。本年度共安排参加上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人次,内部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度本单位整体上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是尚存在问题和改进空间。一是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存在不足,出现发布内容存在错敏词、金额单位使用不当和格式不美观等问题;二是部门信息发布迟缓或应发未发,影响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性;三是存在直接引用上级文件和政策解读的情况,与我市实际情况联系较少,政策解读内容需要进一步契合社会公众需要。

(二)改进情况

一是本单位加强了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工作力度,所有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再由办公室专人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对文字表述、金额单位等方面进行检查,最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发布,避免出现信息发布内容瑕疵问题;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科室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财政信息发布内容明细,确保财政信息生成后第一时间报至办公室进行处理发布;三是加强基层走访和信息搜集,多渠道了解本地区实际情况,依托企业服务专员和“政府开放日”活动,有针对性获取社会公众诉求,结合更多时效性信息发布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单位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单位积极推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信息及时公开;

(三)2022年,本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项和政协提案0项;

(四)本单位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创新,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力度,除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强化联动,第一时间制发减税降费实施方案,有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在国家、山东省、烟台市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和文件出台后,及时解读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鲁税通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精准推送,扩大政策知晓度。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摸清企业最真实、最迫切的需求,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和我省现有惠企政策,将惠风送达市场主体。

(五)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全部真实有效;

(六)本单位事项报告完毕,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单位事项报告完毕,不存在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龙口市财政局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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