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水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5:36:56

    2021年以来,龙口市水务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水务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夯实公开基础,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着力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责任,有力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龙口市政府门户网站、“龙口水务”微信公众平台是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平台。2021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6条,通过省水利厅和烟台水利局官网发布信息21条。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五公开”制度,积极做好会议公开、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督查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和互动交流等工作。参加“民生零距离”电台直播4次,局主要领导参加1次录播。局班子成员举办10次与群众面对面答疑解惑接访会,主要领导带队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较上年增加2件。一是于2021年1月12日收悉张积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龙口市芝阳路666号锦里七区小区关于自来水供水施工规范,以及验收报告等相关的材料。”其中,“施工规范”信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GB50268-2008,建议其自行上网搜索查看。“验收报告”信息因本机关不掌握,建议其向龙口市住建局(联系方式为:0535-8517208)申请。二是于2021年11月26日收悉王世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地区近三年来工业用水量增减趋势”,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向其答复内容如下:“2018年工业用水量2570万立方米,2019年工业用水量2678万立方米,较上年增加4.2%;2020年因疫情影响工业用水量2033万立方米,较上年减少24.1%。”;本机关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0件,与上年持平。我局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均无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公开内容包括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和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个方面。评估指标采用五级树形结构,包括5项一级指标: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务公开保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管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促进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着手制定《龙口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文件动态调整制度(试行)》,一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将正式施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上传、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平台建设。2021 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86条;“龙口水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40条。同时,本机关还积极通过水利部、省水利厅和烟台市水利局官网、今日头条、大小新闻、海报新闻等新闻客户端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1条,进一步提高了水务政务信息的传播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印发了《龙口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口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内容,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龙口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公开发布,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促进了各项工作健康开展;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安排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并以《龙口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为基本内容,对专(兼)职工作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2次业务培训,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严格有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程度还不够高,专职力量配备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于上级部署什么,就公开什么,工作缺乏特色、亮点和创新。

    (二)改进情况。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作为重要抓手,立足本部门工作实际,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切实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原有两名兼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新增加1名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在增加力量的同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了信息采编和报送质量,年内向山东省、烟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均有所提升,一些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被上级部门推广。其中在《大众日报》和《山东省水利厅工作简报》分别刊发重要信息1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二)水务局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王屋水库增容项目一季度一汇报;为民服务实事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月一汇报。

    (三)2021年度,龙口市水务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件,内容主要涉及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河道整治等方面。截至11月底,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建议和提案的吸收采纳率为100%。

    (四)2021年度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龙口市水务局开展“信易用水”实施方案》;

    2.《水利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五)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水务局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市水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1.19(定稿)(1).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