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6:59: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建立了生态环境公开信息预先审查制度,遵守保密制度,把环境信息公开决定、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泄密的问题。畅通公开渠道、规范环境信息公开的形式。按照《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信息公开指南》,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建设责任制制度,坚持谁发布谁负责,信息内容采集、报送、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制度建设得到落实。形成读网制度,及时发现及纠正相关问题,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通过龙口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   268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9件,全部关联解读文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4篇;官方微博(新浪)发布信息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2020年增加1件。申请涉及内容分别为申请“2020年龙口市城镇污水处理率以及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本部门2020年度针对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具体措施”,以上申请均按期予以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信息管理能够做到随时进行动态调整,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政府信息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不断创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单位积极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安排专人按照市政府的领导和安排,及时主动做好公开平台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统筹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对全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印发了《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各科室、单位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继续全面推进“五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强化平台建设,做好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进一步提高了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1年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以及龙口市人民政府安排的政务信息培训2次,部门内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同时,在对各科室、单位的年度考核中,专门设置了包括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保密审查情况等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档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进行责任追究。不断发挥考核的督促监督作用,促进各科室、单位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本机关部分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强,部分信息更新和公开不够及时,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充实;二是目前本机关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三是目前本机关因人手紧张,政务信息公开人员没有做到专人专职,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较多,信息公开效率尚有提高的空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和调度工作力度,督促各科室形成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习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二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逐步增加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的政策解读;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克服工作人员少的困难,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行政机关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部落实。

(三)2021年度,本行政机关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内容主要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空气质量等方面,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建议和提案的吸收采纳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本行政机关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龙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不断创新。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准确。

(六)本行政机关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本行政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附件: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