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教育体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19 14:52:57

根据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龙口市教育体育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共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口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lkedu.org。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龙口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各项措施,积极有效、扎实稳妥地推进教育体育事业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市教育局坚持依法、及时、持续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一律按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对因法律法规规章等变动引起政府信息变动的,及时予以修改。为便于公众知晓和社会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的要求,结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教育体育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综合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综合科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施行《条例》的重要环节,认真学习《条例》及省、市有关贯彻意见精神。通过学习,使局机关全体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局领导到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三)落实配套措施,抓好网上公开。一是由综合科牵头,组织各科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确定了可以公开的信息和文件。二是组织人员进行网上信息发布,供群众阅读和查询,同时根据文件信息是否公开性质,及时在网上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拓宽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教育门户网站的及时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市教育体育局通过门户网站“发文公告”栏目,2011年全年累计发布信息各类公文和通知近170条,公开本局和所属学校的各类教育和活动信息200多条,及时为广大师生和市民提供本地教育信息;以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公开的重点,集中解决市民和师生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共制作各类专题网站6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时通过印发文件、致公开信(函)等形式进行发布;对于教育收费、招生等有关信息,要求各学校通过公告栏、墙报、校园网、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由于我们信息公开得及时到位,市教育体育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市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市教育体育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发举报或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教体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市教体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龙口市教育体育局

2012年1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