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环保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30 17:3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08年龙口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报“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龙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看。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龙口市环境保护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规范公开行为,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条例》施行开局良好。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了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二是健全了工作制度。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环保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行政机关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规范了公开行为。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对信息的公开属性的确定严格把关,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公开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以及相应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

三、主动公开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08年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年,为便于群众及时了解环保信息,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开辟了政务公开、环保动态、法律法规、组织机构、便民公告、公益事业等专栏。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和联系方式。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权利人向局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信息公开免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08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龙口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和调度保密工作,由保密工作检查小组不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把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制作、更新、签发、发布,均严格程序操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加强了对涉密网络的检查。本年度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也没有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08年环保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龙口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关规定,依托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发布的信息统一交由环保局信息工作人员按照保密程序统一发布,将与群众相关的办事程序和政务信息定期公开。公开范围涉及到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会议活动等信息。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是贯彻《条例》的第一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条例》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和监督保障等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环保局拟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组织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骨干力量。

(二)规范公开内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主动公开的内容,特别是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媒体、报纸的作用,探索通过更多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完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受理、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加快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8年,本单位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