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商务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3 15:29: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2010年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0年,龙口市商务局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对外发布各类非涉密、非敏感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取政务信息,同时着力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源头防范建设,提高信息保密意识。市商务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一直沿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保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专门开会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确保非涉密、非敏感信息能依法及时公开。
        (二)遵章守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具备真实性、时效性与权威性,保证涉密、敏感信息不上网。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中国•龙口”网、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信息公开媒介公开体系,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2010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0余条,主要包括政策规定、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0年度市商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要进一步加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市商务局网络招商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
        今后,我局要加强制度落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