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情况
2020年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将其作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 2020 年龙口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 “报告”)予以公布。统计数据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1.依照《条例》,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急局门户网站共发布252条信息。其中包括部门文件及相关文件、会议解读材料、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及机构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权责清单、“一次办好”清单、职责边界清单、“一次办好”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行政执法处罚信息、应急管理信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重点工作进展、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政协提案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业务培训、重要会议等信息公开工作。
2.回应诉求,依规公开。2020年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后迅速回应,针对申请人申请的内容按规定作出答复。2020年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共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故无法提供。2020年收到及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与2019年相比减少。2020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3.完善信息,加强管理。编制发布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版),围绕目录内容及时编制并在门户网站发布了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财政信息、重点领域等信息,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层层把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4. 多元传播,扩大影响。为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外,龙口市应急局在龙口广播电视台、今日龙口报、大众网海报新闻等设立安全专栏,通过微信公众号 “龙口应急管理”及时发布和传播应急管理政务信息27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提醒存在的安全风险,不定期发送提醒信息,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用信息化手段提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质量效益,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到相关知识。
5. 权威发布,信息透明。龙口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除依法应当保密不便于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外,全部主动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2020年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执法监管信息等共25条。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开放日、公开电话等途径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6.办理提案,协商支持。2020年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共承办政协提案3件,3件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满意率达100%,并且及时、规范的在应急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办理结果。
7.严格保密,加强监督。2020年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全方位、深层次剖析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方法措施及要求,确保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 14 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的所有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对于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应担负相应责任。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责任与处理相适应的原则。同时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本部门考核体系,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督促工作落实,充分调动各科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2 | 14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 | 0 | 2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政府要求以及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文件解读形式单一,信息内容不鲜活。针对该问题,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尽量多的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视频等更加直观的形式进行多元化政策解读,努力把政府信息工作全面推向深入,及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管理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