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龙口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龙口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851717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龙口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通过“龙口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6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机构改革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局机关网站公布。
2.不断完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按月公开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儿童福利类、经济困难老人等资金发放情况,便于公众了解;同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让公众及时掌握民政信息。
3.强化民生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动态公开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举措,均建立工作台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二是公开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评估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文件公示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内容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符合实际情况,单位及群众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四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4.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梳理了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融合为权责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龙口市民政局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件申请0件,内容涉及慈善组织、婚姻登记等方面。
2.申请处理情况。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时办结3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件,同意公开答复3件。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4.收费和减免情况:2020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把关机制,所以公示信息须局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打造“龙口市民政局”微信服务号,刊发推送“精品”民政信息,吸引公众关注、阅读、留言。
2.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2020年以来,先后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发文章,加大正面选出力度,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有效宣传坊子民政工作,树立坊子民政良好形象。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各科室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梳理完成《龙口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以龙口市政务公开网站为依托,压实审查机制责任。
3.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社会评议情况: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开放日、公开电话等途径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我局民生基本保障、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面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主办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件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公开相关摘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度政务信息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加强领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分管领导主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明确责任,逐条限期进行整改。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照检查,认真梳理了我局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列出,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对于个别栏目信息发布不对应问题已做整改;对于部分栏目公开内容不够完善问题已进行了补充完善,加强了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包括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和保障民生领域的资金发放情况作为重点公开项目。
3、严格公开程序。我局所公开的内容由各科室提供,分管领导领导先审核,看是否全面、数据准确无误,然后主要负责人签字,办公室予以公开。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学习不够深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没有完全跟上,局内部干部职工对其系统性认识不够深刻。
2、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考核办法》需要进一步修订,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还需完善,公开渠道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
3、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公开手段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
(三)改进措施。
1、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强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各科室配备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管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向市政府信息科学习、多与兄弟单位的专职人员交流学习和向其他省市县做的比较好的单位部门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安排,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确保新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3、完善主动公开系统与目录。优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后台系统,提高工作便利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发展战略、重要民生举措、重要文件解读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
龙口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