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龙口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8 16:1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12年龙口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九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局深刻认识到推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和《龙口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措施,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实施。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去具体抓落实,并明确由宣教科负责具体工作,公开各种联系方式,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多途径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33余条,其中,报纸发布信息355条,网站发布信息100余条,电视台发布信息98条,广播电台发布信息80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未出现政府信息权利人向局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由局宣教科统一发布、公开。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工作力量有欠缺。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且还是兼职人员,业务能力、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需增强。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努力在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三是强化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龙口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