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芦头镇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08 09:43:29

按照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芦头镇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长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现将2008年芦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全文由九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2008年,我镇按照“公开、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了《条例》的顺利实施,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稳步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全面启动。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先行,夯实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始终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机关,以程序规范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监控,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程序、范围、责任查纠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三是主动联系媒体宣传,坚持重要政府信息都必须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采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据初步统计,2008年全镇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公开范围涉及安全生产、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专项统计报告及其他信息等多方面的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权利人向镇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加强保密管理,芦头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制作、更新、签发、发布,均严格程序操作,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到目前为止,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也没有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是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广泛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

三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

针对以上三个方面,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镇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