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28 10:1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要求,现将2008年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内509室,邮编:265700,电话:(0535)8517147,电子邮箱:8517147@163.com)。

一、概述

刚刚过去的2008年,是我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开局年,也是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各项措施,积极有效、扎实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制定了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发布有关政策信息,公开了办公地点、邮政编码、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新闻发布、政务信息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二)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本局有关人员学习《条例》和《通知》,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作为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自觉地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局领导到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以政府网站建设为基础,不断发挥主流媒体优势,有效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本工作年度内发布公开信息10余条,形式内容呈现多样化,包括网络媒体,电视资讯,报刊资讯等多种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08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信息量较少。二是有些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不够,适用性不强。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四是监督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认真抓好现有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中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积极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