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17年龙口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等十二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做好由市政府组织交办的各种工作。整理编制了2017年龙口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成立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
二是落实和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局不断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上不断前进。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服务业跨越发展等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并将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今日龙口报、电视、广播、公告栏等形式将涉及行政审批、县域经济试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压煤搬迁补偿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公开,为群众及时了解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信息提供了便利。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发布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政策法规、业务工作以及其他信息56条,根据本单位职能,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工作情况,有效地利用网站平台及时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政策要求,及时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不能公开的,明确告知不能公开的理由,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17年,未出现政府信息权利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受理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了"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十、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市政协提案27件。我局承办的所有建议提案全部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答复,按时办复率、主办件面答率100%,代表、委员对主办件答复意见满意率10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深刻,对信息内容接受保密审查的态度不够严肃。二是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总量还不大,特别是新鲜信息的及时更新还不够。
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对有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使之更好的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