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01 19:3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编制龙口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龙口”(http://www.longk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龙口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邮编:265701,电话:0535--8788831)。

一、概述

2014年,龙口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制度建设上,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主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以主动公开为主,同时广泛向群众提供深度咨询服务,着力提高公安行政透明度,满足群众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在建设和完善原有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全年,通过“中国・龙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等网络平台以及“今日龙口”“龙口新闻”等新闻媒体、业务窗口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2000余条;主动提供咨询和被动提供咨询服务1100余人次,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在组织领导方面,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领导体系健全;适时调整补充各部门警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运行体系完整;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拟制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工作开展。

(二)在制度建设方面,经常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着力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解决,先后修改完善了《龙口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龙口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龙口市公安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工作。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通过“中国龙口”门户网站和“龙口公安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创新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局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互联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我局还通过流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将窗口延伸到街道社区,方便了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孤寡、残、老等实行上门服务,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建立起信息解读工作机制,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密切关注关系全市社会治安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计划规划、行政许可、业务工作、治安预警等多类信息,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将政务网站作为主要平台。“中国龙口”网站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我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公布了涉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并提供了公开信息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导引等相关服务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公安工作的信息。2014年,我局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72条。

二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公众查阅点。我局在相关业务部门对外办证窗口设置了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此外,还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及时调整、增加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根据工作需要在派出所、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信息。

三是积极利用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我局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4年,我局共发布稿件1150余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群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龙口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龙口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科室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保密工作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专人监督。全年未出现违规公开政府信息问题。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信息公开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和不足。对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对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熟练掌握工作技能,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切实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同时,充分发挥民生警务平台功能,强化信息发布、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和便民服务,确保能够及时答复公众咨询。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安机关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及时公开市局开展的各项活动、便民措施、各部门工作动态及相关办事指南等信息,突出反映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中心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成效。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