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统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09 09:25: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要求,龙口市统计局编制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口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17312。

一、概述

2012年,为了进一步推进龙口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我局狠抓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统计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仲海英为组长、副局长孙福君为副组长,王福建、迟本栋、张杰、陈红为成员的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个科室的职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是认真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以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为平台,认真抓好各项公开信息的搜集整理,及时将公开的有关内容及事项报送并在政府网上公开,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并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信息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我们建立了《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龙口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龙口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龙口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龙口市统计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龙口市统计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等。我们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订了《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制度》,印发全局实施。对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职责分工、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保障等作了明确规定。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们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2012年我局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2年没有接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统计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我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度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2年,我局所属的龙口市经济调查大队、龙口市国民经济核算办公室、龙口市统计局电子计算机室3个事业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科室、工作人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局机关加大了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信息的审核审查力度,并由我局统一口径对外进行公开,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九、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今后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2年,本单位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口市统计局

2013年1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