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统计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0 09:59: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要求,龙口市统计局编制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口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17312。

一、概述

2010年,龙口市统计局以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按照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们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2010年我局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0年未接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无因统计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我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0年度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不完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加强考核监督,落实具体任务。

二是部分岗位干部职工素质达不到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

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社会重视程度不高,需要进一步扩大宣传。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关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建立信息公开预审制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积极完善《龙口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努力做到不遗漏,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0年,本单位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口市统计局

2011年1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